张玉良认为,一系列房地产新政的出台,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需要:第一,这是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近期宏观调控导向的需要;第二,这也是当前自身实际的需要。“对于这些房地产新政的实施效果,从总体来讲,这些措施从刺激消费入手,着力点准确,相信会产生较好效果。具体对于市场交易量影响而言,短时间内,这些政策对于防止交易量进一步下滑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在短期内实现交易量迅速回升,可能性不大。效果的体现,主要仍取决于市场的信心,这需要一定的时间。”
同时,房地产新政的效果对于全国而言也因城市而异:其中,对于上海等发达城市而言,由于政策主要是针对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需求,而这些城市房地产发育程度较高,这部分需求较其他城市而言已相对得到较好实现,因此效果有限;对于全国其他城市,特别是房地产正处于起步或快速成长期的城市而言,效果相比将更为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