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涉及到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我市的大部分老旧城区,由于开发时间早,基础设施老化,配套设施缺乏,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意愿不高,不少物业公司都知难而退,不敢接手这样的小区,即使已经接手的物业公司目前也在寻求摆脱的办法。
珠海市翠香街道办城管办江润来告诉记者,珠海市的老旧小区基本分为三块,一是原来居委会管理的老城区的小区,在1999年、2000年政企分家时交给香科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有四十多家。第二块是老城区单栋开发不连片的建筑,没有办法连成小区的有一百多家。第三块是2001年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小区,在物价上涨后无法运行而推出的小区有二百多家。香科物业公司从2002年开始,接手珠海市区内将近90%以上的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范围涉及到30多个居委会的辖区,18000户居民。这些住户基本按照每户每月8块钱的标准来收取费用,负责垃圾清运,物业管理仅限于低层次的保洁管理。即便这样,费用也很难收齐,造成恶性循环。管理费只能维持最基本的马路的清洁,垃圾的清运。老旧小区因缺乏规范化物业管理服务等原因,居住环境、卫生面貌、配套设施等普遍“脏、乱、差”,影响居民生活水平,也影响了城市形象。
老旧小区的居民也渴望有良好的小区管理,不少老住户都希望多交管理费,能留住这些物业公司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但他们对于这件需要大多数住户配合才能完成的工作也显得无能为力。
莲花山小区程先生对记者表示,自己愿意提高管理的费用,但是有部分住户不愿意交。
对于居民的要求江润来说,业主也要有物业服务消费意识。他说,作为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的业主是小区真正的主人,管理好小区应该是全体业主的共同愿望。老旧住宅小区实施改造,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征得2/3以上业主同意方可实施,但因法律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繁琐复杂,操作时间较长,而且居民素质不高,参与意识较弱,部分居民因缴费问题愿意维持现状,对实行物业管理达不成一致意见,不予理解与支持,业主大会在实际操纵中难以顺利召开,按照法定程序难取得大多数业主的同意。诸多因素都要解决才能推进老旧小区实行社会化物业管理。
他说,老旧住宅小区环境与物业秩序整治涉及政府规划、建设、城管、园林、工商、公安、市政等多个部门,如果没有一个完整周密而又科学的整治方案,没有一个统一的指挥和配合管理机制,是无法有效推进的。房屋翻修、拆除违章建筑、绿化、铺路等要有资金投入,这需要政府、房屋原产权单位与业主共同筹措。另外,拆除违章建筑等整治工作涉及到部分居民的切身利益,工作难度很大。
要保持整治的长效,就构建物业管理持续存在的环境土壤,但老旧住宅小区的居民大多长期处在福利住房或无物业管理状态的旧体制下,且多数为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物业管理消费意识淡薄、支付能力有限。要在旧小区建立和落实长效的物业管理机制,不仅需要进行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也要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政策扶持、引导与保障。另外,小区治安秩序较为混乱,盗窃现象较为严重;大部分居民区破损严重,相邻产权较难界定,难以实施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