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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房引发珠海楼市最后的疯狂
[日期:2008-04-3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admin [字体: ]
 既然4月20日大限已定,怎么赶末班车?这个末班车赶不赶得上?记者近日以购房者身份暗访了市区内多个楼盘销售中心和房屋中介公司,解密了4月20日后购房入户的操作手法。


  售楼部态度谨慎言语闪烁


  记者走访多个去年到今年开盘的售楼中心,发现提及“购房入户”时,售楼中心态度都很谨慎。多半表示已过大限,无法办理。


  在香洲区一处去年年底开盘的中高档楼盘,记者发现,当被问及“现在购房是否还能入户”时,本来伶牙俐齿的售楼小姐突然闪烁其词起来。“政府文件一出,我们也很难办。现在购房……已经不能再入户了。”


  当售楼小姐看到记者感兴趣的都是80至90平方米的小户型,表现出的入户需求特别迫切时,售楼部一位主管走过来对记者说:“小姐,要是你真的需要入户的话,我们也可以帮你想办法。”该主管告诉记者,要抓紧时间,赶在五一之前把定金交到他们手里。“如果你真的看中了,又没有那么多现金。可以这两天先交5000块,我们帮你操作,如果到时候办得成户口,就交首付签合同,办不成,这5000块我们就退给你。”


  尽管该主管并没有明确透露如何操作,但是记者还是从其它渠道得知,定金收据的日期是可以由售楼部随意填写的。因此,只要将客户交纳购房定金的收据日期提前到4月20日之前就可以。虽然这一“操作手法”已经成为房产界通用的“潜规则”,但是开发商仍然要承担一部分风险,即害怕遭到上级部门的查处。拱北一位售楼小姐直言:“这两天还可以,过两天就不知道行不行了,所以要办就赶紧交钱!”


  房屋中介直言不讳抓紧促销


  比起售楼部的隐晦态度,中介显得“直白”得多。除了将“户口房末班车”直接贴出来打广告之外,某中介公司经理透露,最近手握“户口房”的业主放盘在他们这里的突然增多。记者在该公司也发现,四位接听热线的工作人员有三位在向客户解释“购房入户”事宜。


  一方面是业主紧急托盘,一方面是购房者“挤上末班车”的需求,中介公司正好扮演了牵线搭桥的角色。记者发现,中介公司手中的“户口房”多是新近开盘的楼盘。当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要求看房时,中介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实情,“我们的这些房子是业主在售楼中心认购但是还没有到房产登记中心备案的,一旦备案就没法更名了。”中介工作人员称,5月31日才是真正的“大限”,在此之前,想入户的要赶紧买,而业主也会急着把手中已认购的户口房出手。


  记者还通过中介公司内部人员了解到,很多“炒房者”认为,“531”大限过后,珠海的房市会因为无法入户而走低,“看跌者”紧急出手,给出的房价都不会很高。


  “户口房”多要求一次性付款


  记者昨日在珠海视窗网上看到一则消息,称有两套位于市检察院附近的楼,可以直接更名并入户。发布消息的程先生告诉记者,该楼盘是2005年开始建设,2007年底交楼的,有人一次性付款买了两套,但只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一直没有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购登记以及产权登记,因此现在转让还可以直接更名并入户。他表示,如果想买的话可以跟业主一起去售楼部,“帮你把购房合同、交款发票都写成4月20日之前的,然后你付款并在5月31日之前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购登记就可以入户了。”


  记者了解到,由于办理银行按揭必须先到房产交易中心预购登记,因此这类房源大多要求购买者一次性付款。也有知情人士称,不少开发商为了制造楼盘热销的局面,把一些没卖的房源全部拿给中介销售,其实这些中介销售的“老”房很多都是没卖出去的“新”房。


  记者昨日也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到,一旦在交易中心进行了预购登记或者产权登记后,将不能再进行房屋直接更名转让,要等房产证办下来以后再以二手房的交易方式进行过户。


  ■核心提示


  5月31日是珠海购房入户的“大限”,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各楼盘、中介进入了“最后的疯狂”,之前本报预测的“抢购潮”凸显,75-90平方米的小户型热销。虽然购房入户的“分水岭”切在4月20日,但不少中介却公开表示,可以利用“潜规则”,通过更改缴费收据时间搭入户“末班车”。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可以利用“潜规则”的主要有两种房,分别是享受入户政策的“新”房,以及未在交易中心办理预购登记、仍保留入户资格的“老”房。


  ■部门回应


  大限为开发商留操作余地?


  建设局:发现潜规则操作可举报


  户政:购房时间由管理中心核定


  户政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要求,4月20日以前已办理完房产证,或者已经申请办理房产证的市民,在12个月内向属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即可;而4月20日之前缴纳定金或购房款,并于5月31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预购登记或产权登记并取得回执的市民,则可在24个月内向属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该负责人还表示,为了方便市民,使市民办理户口不必出示买房交付定金时间为4月20日之前的定金收据,以及显示时间为5月31日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预购登记或产权登记的回执,在办理房产证时,市房地产登记交易管理中心就会对这些时间进行核对,并在房产证上注明,到时候市民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只需携带房产证即可。


  交易中心:只办预购产权登记


  昨日,记者还采访了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但其表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只是办理房屋预购登记以及产权登记的部门,并不负责核查市民是否具备入户资格,能不能入户还是由公安部门说了算。因此他建议市民最好还是将4月20日之前的购房收据,以及5月31日之前的预购登记或产权登记回执保留,以备不时之需。


  该负责人提醒,针对目前很多中介打出可以更改定金收据时间来入户的消息,市民要当心骗局,避免最后花了钱却又不能入户的情况。


  建设局:发现潜规则操作可举报


  记者昨天采访了珠海市建设局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现在流行在中介和开发商中间的“潜规则”,将会按照文件进行查处。负责人还表示,发现利用“潜规则”进行操作的可以向他们举报。


  记者还了解到,4月20日,市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曾要求各开发商统计购房者名单上报,作备案。当记者问及该名单会不会作为审核入户资格的条件时,该负责人表示:“当然会了!我们会把这个名单交给相关部门。”


  与此同时,记者也从房地产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当时建设局要求开发商提供的是购房者名单的复印件,而全市的开发商共提供了10万套房子的购买者名单。“他们怎么可能一套一套地对照嘛!”另外,对这份名单多数开发商都采取了“夸大”的做法,即将还没有卖出去的房子都以购房者的名义报上去,给4月20日以后到5月31日之前的购房者“留下余地”。该业内人士还直言:“政府部门不可能卡得那么死的,卡死了我们还怎么活啊?!”他甚至认为,政府文件设置“420”和“531”两个期限就是为了给开发商留下“操作”的余地。


  ■猜想


  小户型销售殆尽?


  “我们的小户型都卖得差不多了,剩的几套都是高层比较贵的,要么就是朝向不好的。”记者致电市区多个楼盘售楼部,得到的回答基本相同。


  在新香洲一处楼盘的公开销售表上记者看到,二号楼和三号楼的小户型几乎售完,仅剩余一号楼高层的几套房子仍在待售。75m2


  以上、90m2以下的小户型即是普遍认为的“户口房”。记者调查得知,市区范围内,去年至今年开盘的新楼,这个面积范围内的房子已售出了七八成。剩余的不是价格较贵的高层,就是存在朝向或采光缺陷的“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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