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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贷”政策出现松动?
[日期:2008-04-11]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admin [字体: ]
“第二套房贷”政策出现松动?近日,这一焦点问题在东莞市民中传得沸沸扬扬。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工商银行东莞分行、东莞银行等多家银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只要以前放贷已还清,且该房已出售,再买房则仍可执行首套利率。

而日前东莞市统计局发布的《2007年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更是让市民看到了“第二套房贷”松动的“曙光”。

《公报》明确指出,年末城市居民人均建筑面积57.38平方米。按照央行、银监会规定,对已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申请住房贷款时,可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这意味着,东莞市民人均建筑面积只要不超过57.38平方米,一个三口之家住房面积不超过172平方米,再买房便仍可享受“首套住房”的政策优惠。

调查

人均低于57平米 再买便算首套房

一个三口之家住房面积不超过172平方米,这是很多家庭都能满足的条件。而享受“首套住房”的优惠,即首付只需交2~3成,利率不是提高1.1倍,而是下浮10%~15%,这对很多想买房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个诱惑。

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走访了东莞多家银行。包括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工商银行东莞分行、东莞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相关负责人都表示,只要业主能出具房产管理证明,证明其之前贷款购买的房子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东莞市人均住房面积,银行则仍可按“首套住房”政策执行。但同时这部分银行也声明,这不是“第二套房贷”松动所致,只是按照规定执行。

与上述银行的暧昧态度相比,农业银行东莞分行、交通银行东莞分行等银行则明确表示,依然会严格执行“9.27房贷政策”,只要有过个人买房贷款记录,再买房就要按第二套房的利率来计算。

对于“人均低于57.38平方米”这种认定标准,虽然目前各家银行的表态不一,但一家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刘小姐称,出于市场的需要,银行不会置此类顾客于不顾,最终应该还是会采取这种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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