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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批限价房15日摇珠确认 六七分钟完成一宗确认
[日期:2008-01-03]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Admin [字体: ]
  昨日是广州市首个限价房项目西子湾进行现场确认首日。据统计,共有400多名申购者到现场进行确认,成为有效申购者。同时,网上预登记已有5600人报名该项目。

  据了解,网上预登记的截止时间是1月7日,现场资料确认截止时间是1月14日,1月15日就进行摇珠。摇珠是摇出843套房子的两倍人数,共1686人,以夫妻联名申请的优先。记者在现场看到,前来确认的申购者不少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员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特别提醒,申购者如是集体户口,要在户口本复印件上盖单位公章才有效。

  六七分钟完成一宗确认

  申购现场审核于昨日上午10点开始,但9点不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西广场已经有20人在等候,而工作人员也正忙着安装电脑做好准备。10点不到,市国土房管局资料确认现场已经开辟了5个通道,两个通道作为打印专区,未打印封面或是未打印审核表的申请人可到该通道打印;另外三个通道则接受资料,并进行审核确认。

  记者看到,审核人员进入电脑申请系统后,只要输入申请人的申请编号或是身份证号码,电脑屏幕就能显示出其在网上填报的审核表。然后申请人将所需材料递交给审核人员,审核人员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之后在经过审核的每一份资料上都盖上“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蓝色印章,并签上自己的姓名,最后再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审核一宗申请资料大概需要6~7分钟。

  截至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和保利西子湾两个现场确认点,已经有400多人完成现场资料确认。

  申购者不少是公务员

  在国土房管局确认点,记者看到,排队确认的包含了各个年龄层次和职业的人群,其中以年轻夫妻居多,也有少数单身人士。还有不少人是到现场进行咨询的。

  在越秀区工作的雷小姐和老公专门请假到场确认。据她介绍,他们是在元旦前上网联名申请的,当时拿的大概是700多号。但他们并没有去看过房。雷小姐表示,目前去看房感觉交通很不便,但到可以入住的时候,相信政府会在交通上有了很大的改善,“到时小区附近还有地铁”。雷小姐说。

  记者从申请人递交的审核表中,发现不少公务员也前来申购限价房。在某区城管工作的张先生和他妻子都是集体户口,两人是联名申请,他妻子的户口本复印件盖了单位的章。但由于他本人的户口本复印件没有盖单位章,所以又要跑一趟。因此,工作人员提醒,如果是集体户口的一定要在复印件上盖单位章进行证明。

    夫妻联名申请的优先

  据悉,市国土房管局将同时对经过现场资料确认的“有效申请”进行审核,核查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广州十区是否有购买房产的记录,是否符合购买限价房的标准。到1月15日,市国土房管局将在公证处公证的前提下,对通过现场确认的所有申请人公开摇出购房顺序号,并取顺序号为前1686名(房源843套的两倍)的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按照顺序号审核合格的前843名即为此次合格的购房者。

  据介绍,摇珠时设定优先夫妻双方联名申请者。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联名申请的数额超过了1686,单方申请的就进入摇珠序列。摇珠后审核并公示过关的前843名申购者,将按照摇珠顺序号进行选房。如果前843名申购者在规定时间内放弃选房的,将由后面的申购者依次递补。但有市民表示,在此次西子湾的售卖中,能否在优先夫妻联名申购后,给出小比例的房源给个人申请者。因为有部分个人申请者,是夫妻一方户口不在广州的,这批人也很需要房子居住。

  对于“先摇珠后审核”的方法,市国土房管局表示,由于申请人太多,如果先审核再摇珠的话,会大大增加运作时间和成本,降低效率,为了保证在春节前完成保利西子湾的分配工作,故选择了“先摇珠再审核”的方式。

    现场确认要带齐以下资料

  有保利西子湾限价房购房意向的市民,可登陆阳光家缘网站(http://g4c.laho.gov.cn/)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间截至2008年1月7日)——网上申请成功者于申请后3~7日内(从1月2日~1月14日)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和保利西子湾两个现场资料审核地点进行确认。

  现场确认所带资料为:

  1.《广州市城镇居民购买限价房资格审核表》,申请人要签名;夫妻双方申请的需双方签名

  2.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户口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夫妻双方申请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5.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危破房住户可申请经适房

  九三学社广州市委员会去年两会期间提交提案,建议对一些长期无人居住、无人管理的危破房,通过征用补偿后注销产权。近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提案答复中表示,此设想目前缺乏法律依据。不过,记者还从答复中获悉,危破房住户可申请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征收无人管危破房尚缺乏法律依据

  广州市九三学社在《贯彻广州城市“中调”发展战略方针,加快老城区危破房改造》的提案中提出了一个大胆设想:探讨对无人管业或放弃管业危险房屋产权,对其进行注销的法律途径,如通过征用补偿后进行注销。腾出土地作政府储备用地或用作公共设施建设等。由于与《物权法》产生冲突,这个设想立即引发一片争议。

  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明确表示,对于无人管理的危破房,可依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房管部门拟定对房屋实行无主代管的,实地张贴房屋代管通告,做好现场拍照和证据保全工作,并将房屋代管通告刊登在《广州日报》和《香港商报》上,通告期满业主仍未出现的房屋,房管部门办妥无主代管手续后,实行维修或改造。

  答复还表示,若要对这类房屋进行征收或注销产权,则应当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但目前全国缺乏这样的法律法规规定。

  危房住户纳入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

  对于危破房住户临时安置方面,市国土房管局透露,正在审议中的《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草案)》明确规定:房屋安全责任人或房屋使用人搬出的危险房屋为其唯一居住用房的,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临时住房安置。房屋安全责任人或房屋使用人自行治理危险房屋,使用房管部门提供的安置房的,危房治理期间,租金按公房租金标准计收。由各区分局代为治理,房屋安全责任人或房屋使用人使用房管部门提供的安置房的,危房治理期间,租金按市场租金标准计收。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救济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危险房屋治理期间,各区分局提供的安置房的租金,按廉租住房有关规定计收。使用房管部门提供的临时安置住房,在危险房屋治理结束后,房管部门应当通知房屋安全责任人或房屋使用人限期迁出,逾期不搬的,租金按照市场租金标准计收。

  国土房管局认为,上述规定既考虑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又有力地防止了申请人获取不正当的额外利益。据悉,近期房管部门还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保障性住房也将危破房住户纳入申请对象。

  住户自修危房报建手续不再繁杂

  不少危破房住户都会遇到这种情况:打算自己修葺危房,却被繁复的报建手续吓怕了。而市国土房管局的答复表示,对于小规模危破房改造工程,由于取消了修缮许可,目前确实存在管理上的真空,正积极协调建设主管部门理顺小规模修缮改造工程的监管,并建议在地方性法规中加以明确。

  据答复介绍,200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已经简化了危破房改造报批手续。该规定明确,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属危房,在保持原建筑物的位置、使用功能、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和建筑立面的前提下,小规模危房可进行改造重建。为鼓励并方便居民自行修缮房屋,对城市居民、村镇居民报建的私人住宅建筑工程,可跨越方案审查阶段直接进行报建,减少电子磁盘文件报批的审查环节,从而减少办事环节,缩短行政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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