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我们这里不能办理30年按揭贷款了,不单是我们,现在成都不少的房地产企业新开的项目几乎都不能办理30年的购房按揭了,30年购房按揭基本上是叫停了。”这是近日成都一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的情况。
抽样调查:30年按揭确实难办
为了核实这一情况的真实性,记者以购房者的名义电话向部分新开楼盘的售楼部咨询了这一情况。
在人南延线一占地400亩的楼盘,售楼小姐说她们那里最多只能办理7成20年的按揭,“因为现在银行为了控制贷款风险,都不办理30年的按揭了。”在人南立交桥附近的一楼盘,售楼人员也说现在他们那里没有30年的按揭了。
随后记者以同样的方式分别在城东、城北、城西几个方位咨询了这一情况,得到的答复基本上是最多20年的按揭购房,只有城西一楼盘销售人员说可以办理30年的按揭,城东一楼盘的售楼人员说如果客户需要,他们可以申请。
银行:不是停是严格审批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电话采访了我省的几家商业银行。建行的有关人士说,现在银行对房地产市场的贷款是要比以前控制得严格多了,因为房地产市场也是蕴含风险较大的行业,现在按揭购房的消费者又占了很大一部分,如果购房者不能按期及时还贷,对银行的影响是比较大的,所以30年按揭贷款一般审查都比较严格,但是不是停了,对于条件优秀的客户和信誉好、实力强的开发商开发的楼盘,他们还是要办理的。
中行和工行等商业银行的有关人士说,这一项业务还不会停的,但是审批肯定是非常仔细和严格的,因为现在各家商业银行都在严控贷款风险。
开发商:对销售不影响
如果银行不办理30年购房按揭了,对开发商卖房有没有影响呢?
大部分的房地产公司认为,即使是银行停止办理30年按揭房贷,这也不会影响卖房。城南某楼盘销售部经理告诉记者,现在他们给客户解释这一情况时,绝大部分的购房者都表示理解和接受。因为现在房子好卖,一般购房者不会去太多的计较这些东西的。特别是对于投资者来说更不会去计较,因为他一般情况下在几年甚至在更短的时间之内就会把房子卖掉。但也会影响少数的购房者的购买激情,主要是一些收入不是很固定的购房者。
购房者:不会太计较
记者在一售楼部现场采访了几位购房者,许多购房者都还不知道他现在准备购房的这个楼盘不能办理30年按揭了,对于记者问到的这个问题有点吃惊。有购房者说,这个对他们购房没有太多的影响,因为他们本身就准备几年后就把房款付清。有一位年轻的购房者听到这个消息后说我要和家人商量以后再决定是否购房。
一个信号
从最初的零首付、30年按揭,到今天的30年按揭几乎是停滞,银行房贷按揭开始在慢慢紧缩,几年时间的发展,银行按揭经历了不少的变数。
在上个世纪未,从零首付按揭、转按揭、加按、减按、移动按揭、直客式贷款、父贷子还……银行为了竞夺房产这快按揭蛋糕,纷纷想尽一切办法来拉拢购房者,有的银行还专门成立了房地产金融部门———因为最初开展房地产按揭业务在许多银行看来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生意。
从2004年起,楼市金融风声鹤唳。2月底银监会放出风,将出台《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会为此规定,商业银行应将每笔个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5月8日,温州市工行对个人购房贷款利率进行上调,同时宣布对购买3套住房以上的贷款不再办理房贷;5月11日,北京工行不鼓励投资性的住房贷款行为,对于个人投资性购房超过3套则不予放贷;5月15日,上海各家银行已将第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提高至三成,而对于第三套房的购房者,银行基本上不提供贷款支持。如今,成都的银行开始各自向30年按揭叫停,这是一个信号。
随着住房金融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市民通过按揭圆了自己的住房梦,提高了本人与家庭的居住质量。但是不管银行政策如何变化,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
各银行提高警惕防“负翁” 一套住房不可抵债引发银行紧缩房贷
最高人民法院不久前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第六条明确表示:从2005年1月1日起,在民事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规定》出台的直接影响,便是银行对房地产的贷款门槛相应提高。
律师:新规主要保障居住权
成都合泰律师事务所的何佳林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规定》中“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是指被执行人仅拥有一套住房。如果贷款人由于种种原因无法还款,代表债权人的银行通过人民法院只可以查封,但不能变卖抵债。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支付按揭款,购房者仍可以居住其中,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购房者基本的能够居住的场所。
银行:提高门槛谨慎放贷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出台,四川的各商业银行都有怎样的看法和举动呢?本报记者在第一时间进行了采访。
建行四川省分行房地产业务部有关人士说,这样的规定肯定会使银行谨慎放贷。因为各商业银行今年本身就严格控制贷款,肯定要提高放贷的门槛的,至于具体的办法我们还在考虑中。中行等其它商业银行的相关人士也认为,《规定》的出台无疑将刺激恶意欠贷者的潜在意识,银行信贷风险必然会增加。在旧规的情况下,银行将根据情况把欠款者告上法庭,并查封、拍卖抵押房,所以欠款者为避免此种情况,在年底前将欠款还上。而在新的一年中,这部分欠款者将利用新规的漏洞而恶意拖欠,现在银行的房贷依然还在照旧,但一旦发现恶意欠贷增多,银行的房贷政策肯定会紧缩,甚至停止放贷。
问题:“只有一套住房”咋介定?
在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该条款中,“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一句话最值得让银行和法律界人士研究。银行如何去介定欠款者是否拥有两套住房呢?因为现在成都的各银行又没有办法相互去查一个购房者究竟买了几套房子。还有就是究竟该如何界定最低标准?是依据人均最低居住面积去定,还是依据房屋实际价格确定,该司法解释都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将导致法院很可能无法介定而不对超出生活必需的房屋变卖抵债。还有如果购买的商铺又该怎样办?
应对:各银行想策略
在《规定》的第七条中有这样的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面对无法估计的风险,各银行都开始针对新规制定新的防范应对措施。四川省某分行的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说,我们针对这一规定肯定会想措施来对付的,比如说这个客户购买的是别墅,按“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这样的规定,那么我们可以就给这位购房者两间屋子住,其余的我们就可以处理了。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人士透露,我们还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所以我们还在观望中,不过贷款门槛的提高会成为我们银行防范风险的必要手段。
